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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县人民法院

海安县人民法院

 海安法院地处苏中地区,辖区位于南通、盐城、泰州三市交界处,东临黄海,南望长江,靠江靠海靠上海,共有8个镇、1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个省级高新区,总面积1180平方公里,总人口96万,是全国闻名的“教育之乡”、“装备制造业之乡”、“教育之乡”、“茧丝绸之乡”、“河豚之乡”、“纺织之乡”、“花鼓之乡”、“紫菜之乡”和“长寿之乡”,又是国家生态县、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、全国文明县城、江苏省文明城市、江苏省金融生态示范县。

海安法院现有行政编制169人,实有在编人员156人,合同制人员45人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人,法律硕士9人,本科111人。全院共计77名法官,其中,四高17人,一级法官31人,二级法官14人,三级法官4人,四级法官3人,五级法官1人。现内设中层机构23个,下设5个人民法庭。院审判大楼于2006年7月建成,审判办公面积6000平方米,大法庭1个,中法庭4个,小法庭12个,调解室20个,并设有专门调解中心、立案大厅、便民服务中心。

近年来,海安法院以争创一流为目标,强队伍带班子,抓政治促业务,锐意改革谋求发展,倾力打造创新型、管理型、服务型、公信型法院。创新诉调对接新路径,实行片区法官工作机制,聘请老干部担任调解志愿者,推行涉乡情、亲情案件调解前置,与妇联共建“家事法庭”;增进互动协同,广推疏导式庭审新方法;首创信访案件审读机制,做实立案信访工作;通报乡镇发案,及时发挥司法建议功能;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,专设庭长接待站,打造行政首长出庭应诉“海安样本”,建设互动式法院文化,创新涉少审判机制,各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中的充分肯定。

近三年来,我院被省高院授予“优秀法院”称号,被省高院确定为“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”、“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”、“法学教学实践基地”,被省高院表彰为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”、“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调解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审判绩效先进集体”、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”,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,被省委政法委、省高院表彰为“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”,被省纪委、省宣传部等联合“江苏省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”,被省建设厅命名为第八批园林式单位。我院的信息化建设、调解、审判监督、调研、人民法庭、量刑规范化改革等工作均受到上级表彰。1名同志被最高院表彰为“全国优秀法官”,20多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。

回首往昔峥嵘岁月,展望未来豪情满怀。在未来的日子里,海安法院将一如既往秉承司法为民宗旨,公开司法、公正司法、诚信司法、和谐司法、廉洁司法、创新司法,奏响法院建设和服务和谐社会新华章。

院部地址:南通海安县宁海南路90

联系电话:0513-683322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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